对成功获评国家级、省级、市级休闲观光农业与乡村旅游相关荣誉或称号的休闲创意农业承建单位,在市级奖补的基础上,区级进行50%资金配套奖补。同一年度成功获评不同级别的,按照不重复奖补、就高不就低的原则,核定奖补资金。其中苏州市共享农庄配套奖补资金分两年拨付,当年补助60%,下年度考核通过再补助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