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出台“卖旧买新”购房契税补贴相关政策,补贴对象为:“2023年1月1日以来在苏州大市出售自有住房后,并在2024年12月31日之前购置新建商品住房的购房家庭,由购买的新房所在县级市(区)分层次实施契税补贴”,此政策已于2023年12月1日起执行,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并对社会公布。具体情况可致电购置县建商品住房所在县级市(区)咨询。根据描述不符合“出售”条件,故不能享受“卖旧买新”契税补贴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