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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自行车非法改装典型案例(第三批)

时间: 2024-07-02 16:19 来源: 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访问量:

今年以来,全市市场监管部门持续重拳出击,严厉打击非法改装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等违法违规行为。现公布一批电动自行车非法改装典型案例:

案例一:常熟市市场监管局查处常熟市琴川街道牛牛电动自行车商行改装电气线路案

2024年4月10日,常熟市市场监管局对常熟市琴川街道牛牛电动自行车商行现场检查,发现1辆“台铃”牌电动自行车预留了可接铅酸蓄电池的电池接口。经查,当事人存在改装电气线路的违法行为。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十二条之规定。常熟市市场监管局依据《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之规定,作出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经执法人员后续检查,未发现当事人再有上述违法行为。

案例二:太仓市市场监管局查处太仓经济开发区陆渡梅氏车行经营改装蓄电池、脚蹬案

2023年12月12日,太仓市市场监管局根据举报,对太仓经济开发区陆渡梅氏车行开展调查,发现1辆“台铃”牌电动自行车外观与产品合格证参数不一致。经查,当事人存在改装蓄电池、脚蹬的违法行为。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十二条之规定。太仓市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之规定,作出没收违法所得1255元,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经执法人员后续检查,未发现当事人再有上述违法行为。

案例三:昆山市市场监管局查处昆山市玉山镇老庄摩托车配件商行改装蓄电池案

2024年3月19日,昆山市市场监管局对昆山市玉山镇老庄摩托车配件商行现场检查,发现店内员工正在改装1辆“雅迪”牌电动自行车。经查,当事人存在改装蓄电池的违法行为。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十二条之规定。昆山市市场监管局依据《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之规定,作出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经执法人员后续检查,未发现当事人再有上述违法行为。

案例四:吴江区市场监管局查处吴江区松陵镇横扇腾达电动车商行改装鞍座、加装左右副板案

2024年2月19日,吴江区市场监管局根据线索,对吴江区松陵镇横扇腾达电动车商行现场检查,发现3辆“欧派”牌电动自行车外观与产品合格证参数不一致。经查,当事人存在改装鞍座、加装左右副板的违法行为。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十二条之规定。吴江区市场监管局依据《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之规定,作出罚款19000元的行政处罚。经执法人员后续检查,未发现当事人再有上述违法行为。

案例五:姑苏区市场监管局查处姑苏区兵力十足电动车专卖店改装鞍座、加装靠背案

2024年1月30日,姑苏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姑苏区兵力十足电动车专卖店现场检查,发现2辆“雅迪”牌电动自行车外观与产品合格证参数不一致。经查,当事人存在改装鞍座、加装靠背的违法行为。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十二条之规定。姑苏区市场监管局依据《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之规定,作出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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