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重点领域 > 市场监管 > 监管执法信息

2023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典型案例(第六批)

时间: 2023-10-25 13:57 来源: 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访问量:

2023年,全市市场监管部门持续深入开展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重点查处刷单炒信等虚假宣传违法行为,不断加大网络不正当竞争执法力度,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现公布第六批典型案例:

案例一:张家港市市场监管局查处杨某某发布违法广告及刷单炒信案

2023年4月24日,张家港市市场监管局对杨某某经营场所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在淘宝平台“全球跨进直营店”店铺销售的一款筋膜枪,其产品页面包含“权威认证,高品质,安全使用”“6000+月销量”“货比三家只选对的”及3种筋膜枪参数对比等内容。经查,上述产品未取得相关认证,且当事人通过刷单虚增销量。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条、第十二条第二款、第十三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之规定。张家港市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第五十九条第一款第(三)(四)项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第一款之规定,作出罚款35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常熟市市场监管局查处江苏奥克蓝德服饰有限公司虚假交易案

2023年3月22日,常熟市市场监管局对江苏奥克蓝德服饰有限公司现场检查。经查,当事人利用“美丽日记”刷单软件在拼多多平台“JBYBOTE户外运动官方旗舰店”网店进行刷单。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之规定。常熟市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第一款之规定,作出罚款25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三:吴江区市场监管局查处钟某某刷单炒信案

2023年5月22日,吴江区市场监管局根据线索,对淘宝平台“521zhong98”店铺开展调查。经查,当事人在网店为其商品进行刷单。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之规定。吴江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第一款之规定,作出罚款20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四:吴中区市场监管局查处企优托股份有限公司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宣传案

2022年11月10日,吴中区市场监管局根据线索,对企优托股份有限公司开展调查。经查,当事人提供有偿刷单服务,帮助网店经营者提高网店流量和交易量。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二款之规定。吴中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第一款之规定,作出罚款300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五:姑苏区市场监管局查处姑苏区五零贰百货经营部经营无中文标签的化妆品及对经营商品的销售状况作虚假宣传案

2023年4月29日,姑苏区市场监管局根据举报,对姑苏区五零贰百货经营部开展调查。经查,当事人联系专人在“卖萌熊猫美妆全球集合店(苏州姑苏店)”外卖店铺进行刷单。另查明,当事人从微信、淘宝平台采购无中文标签的化妆品后,在外卖平台销售。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以及《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三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姑苏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第一款以及《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第一款第(五)项、第六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作出警告、没收涉案化妆品、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六:苏州高新区市场监管局查处江苏谷品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宣传案

2023年4月20日,苏州高新区市场监管局对江苏谷品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现场检查。经查,当事人提供有偿刷单服务,帮助网店经营者提高网店流量和交易量。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二款之规定。苏州高新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第一款之规定,作出罚款300000元的行政处罚。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